????人說世間發明多,那有貪官“發明”多:前有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原副主任盧錦洪涉嫌受賄人民幣100多萬元,卻表示,有些收了錢但他沒有為送錢人謀取利益,因此不屬于受賄。有評論諷刺,要推廣他的“貪贓不枉法”理論。(8月3日荊楚網) ????今又涌現出云南省麻栗坡縣委原書記趙仕永標榜:“像我這樣,在為人辦好事的情況下收點錢,是溫和的,所以我說自己是一個溫和腐敗的縣委書記。”此“溫和腐敗”被評論 ????其實,貪官利用公權收人錢財是永恒的普遍現象。有時收人錢財,沒有為人謀利,只是暫時特殊現象??赡芩麞|窗事發時,還沒有來得及為人謀利;可能是他為人謀利時,遇到某位清官不聽使喚,私利沒有謀成;可能是遇到反腐風聲緊,伸手怕被捉,暫緩為人謀利。收人錢財,永遠不為行賄者謀利,他心中能踏實過日子嗎?他不擔心送禮者會狗急跳墻舉報嗎?極有可能,他是安慰了行賄者,伺機為其謀利。這樣的腐敗分子,象餓狼一樣,整日盯著、盤算著獵物,尋找機會下手,更使人毛骨悚然。這種尋機下手的貪官,成功率更高,隱蔽性更強,有些利用退位后的期權搞腐敗,就類似這種收人錢財暫不給人謀利的腐敗高手。 ????為人辦好事的情況下收點錢的“溫和腐敗”,比起不給錢就不辦事的“暴力腐敗”,只是收錢排序先后的問題,而不是辦事收不收錢的區別。人民的公仆,手中的權力是人民給的,為人民辦事,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決定的。人民通過稅收形式給予高薪,已經屬有償為人民服務了,并沒有要求象戰爭年代那樣,無私無侮地投身革命,隨時都準備獻出自己的生命。如今,需要為人民獻身的場合極少了,只是獻出智慧和辛勤勞動,勤勤懇懇地為人民辦好實事、辦好事,人民就會感激他們。權錢交易,辦事收錢,違法違紀。越是假惺惺地為人辦好事再收點錢,按次優標準還多少能取得社會上群眾好口啤。辦事――收錢――升官,一舉三得。能為群眾辦事,贏得上級好評青睞;辦了事送錢的群眾,辦成了事破點財,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領導好感,群眾好評,好升官晉爵。這種用軟刀子殺人的腐敗分子,比“暴力腐敗”可能斂財更多,而且長期潛伏在干部隊伍中,對革命事業將帶來更大的危害。 ????隨著防腐反腐的不斷深入,腐敗分子也花樣不斷翻新。但是,萬變不離其宗,就是以權謀私。反腐防腐應敵變我變,要從熱衷于越權為群眾辦好事的官員中,警惕他們借機四處伸手為自己撈好處。對退位的官員,也要防止他們利用期權為行賄者謀利。反腐防腐除了源頭預防,防止“帶病提拔”,也要在時空上向后延伸,防止“退位發病”,退位后貪心發作。 孫金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