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發帖《拖家帶口親子游!山西警車遠赴青島旅游爬嶗山》稱,一輛牌號為“晉·00344警”的別克商務警車,停在青島嶗山太清宮停車場上,“車門打開,車上下來男女老少六七人,但無一人身著警服。關上車門之后,一群人拖家帶口向太清宮入口方向走去。”網友懷疑警車被私用,更寄望于相關部門能夠盡快獲知真相。(見8月11日《廣州日報》) ????在中國,開著公車去旅游,早已是司空見慣,算不上什么新聞了。可要是開著警車去旅游,就顯得太扎眼,太張狂,就像穿著警服打麻將一樣,讓人訝異。畢竟,警車不是普通的公車,《警車管理規定》對警車的使用也作了嚴格而明確的規定,作為維護百姓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維持社會穩定的一種工具,警車是嚴禁私用的。 ????再說,警車是極具象征意義的執法符號,它代表著人民警察的形象,也承擔著特殊的任務,或抓罪犯,或救人命,或排除險難,總之它是隨時用來為百姓服務的。正因為此,人們通常對警車寄予厚望和信任,并且賦予它一種特權。因此,在警燈閃爍,警笛呼嘯的時候,行車紛紛避讓,行人駐足目送,這都表明一種尊重和依賴。用一句流行的話說,警員開的不是警車,而是政府形象。可是,如果這呼嘯而過的警車是帶著家人去旅游,那么,執法機構的尊嚴將如何維持?老百姓對執法機構的信任又從何談起! ????然而,不幸得很,警車私用的現象其實并不少見。開著警車接孩子放學,接家人下班的事情,相信許多人都不陌生。至于警車闖紅燈、亂停放、亂超車,更是屢見不鮮。前不久,不是剛剛發生了河南周口派出所所長開警車到西安旅游的事情嗎?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這次,山西這輛警車拖家帶口遠赴青島嶗山,究竟是做什么去了呢?是辦案還是旅游?如果是旅游,那么“花誰的錢?誰給的權力?”正像網友質疑的那樣,“如果是辦案,為何無一人著警服?為何帶著兩個孩子,還有女人?” ????我的問題是,這輛招搖過市的警車是誰批準他開出來的?此行的各種費用,諸如油費、路橋費等等,由誰負擔?會不會沿襲過去的那老一套——用“公”家的車,加“公”家的油,享受“公”休的日子,回去后“公”差報銷?第三,在這輛警車消失的日子里,如遇緊急情況,卻因警車缺位而造成的不應有的生命財產損失,該由誰負責?還有,在此期間,假如那輛警車因交通事故而不幸出現了人員傷亡,警員算不算工傷或烈士? ????許多事情的處理要么虎頭蛇尾,要么有始無終。那么,這起事例結果如何?根據過往的經驗,我預料,有關方面對事情的處理,也許會有以下幾種解釋—— ????一、開警車的是個臨時工,屬私自駕車外出,未獲得本局領導批準,現已辭退;二、那是輛套牌車,是不法分子噴涂了警車車身,懸掛了警車標志和車牌;三、得知有部分婦女兒童被拐賣到青島,于是便衣警察連夜追蹤,終于在嶗山附近救出。根據當事者提供線索,還有一個小孩因病被丟棄,好心的道士救了他,病好后,該小孩暫住道院,于是一行人又前往道院搭救…… ????河南那個駕警車游西安的派出所長最終是被撤了職。在我看來,那是必須的。因為,他們敢把警車當私車,自然也敢把公權當私權。指望這些人來執法,法律的尊嚴和公平正義,顯然是很難得到維持的。那么,山西的這位開警車旅游的最終該如何處理,還需要我們拭目以待。(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