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幽,中央電視臺知名足球記者;黃健翔,中央電視臺前知名體育評論員。這兩位昔日的同事,因為一篇博客文章而反目,并最終鬧上法庭。 不指名道姓,卻涉及真實的隱私和惡意的誹謗,如何判斷言論是否指向特定當事人?網絡時代,法律如何維護公民的隱私權、名譽權不受非法侵害? 伴隨著該案進入二審階段,這些問題再一次擺在了人們面前。 A 黃健翔:“杜伊把首席記者搞 2008年6月6日,正在維也納忙于歐洲杯前期報道的陸幽,忽然接到一位朋友發來的短信:急事,能上網嗎? 朋友隨即通過網絡發來一段文字。這段文字來源于黃健翔博客中一篇題為《丑話說在前邊》的博文。文章激烈批評了時任國家男子足球隊主教練的杜伊科維奇,除指責其戰術安排、排兵布陣嚴重失當之外,還運用對比手法,攻擊杜伊私生活的不檢點和做男人的不仗義,并赫然提及杜伊與“國家隊首席跟隊記者”的“性丑聞”: “說真的,你比前任差遠了。人家起碼把‘零距離’安排了一個好結果,不僅當時共享榮華富貴,直到現在,還讓她代理自己在中國的一切商業合作,可謂仁至義盡夠男人夠成功。可是你呢?把人家搞成了宮外孕,回到單位里弄成丑聞,你卻縮頭烏龜了。人家也被撤了國家隊首席跟隊記者的身份了,落得個雞飛蛋打。搞得很多粉絲還十分納悶十分想念,因為很久在國家隊的報道里看不見她的倩影了。單說這一點,你就比前任差多了。對吧?” 這段文字瞬間打破了陸幽平靜的生活。“那一刻我腦子一片空白,為什么是我?他為什么要這樣做?30分鐘里我一直在發抖,向同事要了一根煙,卻怎么也點不著。”陸幽說。 上述文字不久就被刪除。黃健翔在博文中解釋說:“P.S.接受了部分網友的意見,刪去有關私人生活的攻擊。面對中國足球生死關頭的種種‘怪現狀’,常常讓人無法做到心平氣和。” 然而,這并沒有阻止事態的發展。很快,一則題為“黃健翔博客曝央視女記者與國足主教練性丑聞”的新聞開始在互聯網上大肆傳播,一些門戶網站和媒體更是指名道姓地說,那個被“搞成宮外孕”的“國家隊首席跟隊記者”,就是陸幽。 陸幽陷入了輿論的漩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