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干部私駕公車一律免職”這個規定很好,但是,要想徹底整治公車私用,關鍵還在于有關部門要動真格、碰硬并說到做到…… ????6月3日《長江商報》報道,為有效治理“公車私用”頑癥,湖北省荊門市決定從6月開始,在該市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全面推行公務車標識制度。2日上午,荊門市委的部分公車率先貼上了公務車標識,并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該市紀檢部門表示,凡用公務車接送子女上學,參加婚喪嫁娶、 ????其實,荊門治理公車腐敗可謂聲名遠播,2007年5月,荊門市京山縣原縣長何某因私駕公車交通肇事,導致一死一傷,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荊門市紀委隨后緊急下發了《關于嚴禁黨員領導干部私駕公車的通知》,首次明確提出,“凡領導干部私駕公車一經發現并查證屬實的,一律予以免職”。2008年11月18日,荊門市紀委監察局重申,嚴禁黨員領導干部私駕公車,凡經發現并查證屬實的,一律免職,再次引發關注。 ????加上這次荊門市紀委推出給公車貼標識的“補充規定”,并再次強調“公車私駕并查證屬實的一律免職”,這幾板斧砍得還真是虎虎生風。但筆者仍心存顧慮:三令五申的規定都治不了公車腐敗頑癥,貼個標識,就能管用嗎?荊門說了好長時間黨員領導干部私駕公車一律免職,但是,有幾個私駕公車的領導真被免職了呢?即使被免掉的掇刀區交通局原副局長周某,也是因為其酒后駕駛公車肇事,將一對夫妻撞得一死一傷。 ????“領導干部私駕公車一律免職”這個規定很好,但是,要想徹底整治公車私用,關鍵還在于有關部門要動真格、碰硬并說到做到,否則,公車腐敗頑癥還是難以根除。(《齊魯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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