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表示,將提出建議,國家公務人員接受煙草饋贈以受賄罪論處(2月24日《三湘都市報》)。
????禁止拿公款購買煙草有意義我也贊同,至于接受煙草饋贈能否以受賄罪論處,必須回到《刑法》規定上來。《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明確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污罪。香煙無疑屬于該條文中所指的“物”,嚴摳條文,只要受贈香煙價 值達到起刑標準,理當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此以來,專門的提案或議案顯得多此一舉。
????我注意到,這一建議由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控煙辦公室、中國控煙協會以及美國無煙草青少年運動等國內外知名控煙機構發起的,他們首要出發點是為了禁煙。之所以建議將接受煙草饋贈以受賄罪論處,無疑是因為公款煙的消費比重過大,影響了全國控煙效果。有消息稱,全國一年的公款吃喝在2000億元以上,至于有多少錢用來購置香煙,這是一筆糊涂賬。
????作為控煙專業人士,其出發點有失偏頗無可厚非,但委員代表如果也這般想,至少從反腐角度來看是十分欠妥的。我們知道,對貪腐行為的定性不是以其收了某些物品或沒有收受某些物品,而是以其所收物品的金額數量來定性的,接受煙草饋贈便以受賄罪論處,這怎么看都有點胡子眉毛一把抓,偏離了法律本義。
????針對一些地方公務員大吃大喝,公車私用等腐敗現象,一些地方沒少出臺措施,或禁止公務員飲酒,或禁止公務員私駕公車,甚至規定一些場所不能停放公車。不能說這些措施毫無意義,但若只專注于腐敗的表象治理,在利益驅使下,以腐敗分子的“聰明才智”,很容易開發出新的腐敗戰場。而且至少在新的禁令建立前,腐敗分子還有一段可供揮霍的“黃金時間”。
????腐敗分子的貪膽不除,所謂的反腐就只能像是割韭菜,頭疼醫頭,腳痛醫腳,反腐機構還會被腐敗分子牽著鼻子跑。總而言之,反腐的根本之處不是把這個禁了那個禁了,讓腐敗分子沒東西可貪,事實上也不可能做到這一點,而應依照法規,嚴厲問責,令他們不敢懷揣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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