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2月14日訊 記者從市勞動保障局獲悉,為切實保障工傷1至4級人員和因工死亡人員供養親屬的生活,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市為市內四區工傷1至4級人員和因工死亡人員供養親屬調整了待遇。涉及符合條件的人員共1063人,其中,工傷1至4級人員720人,因工死亡人員供養親屬343人。調整后工傷1至4級人員月人均增長164.3元,因工死亡人員供養直系親屬月人均增長62.8元。
????這次調整待遇是根據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規定執行的,調整范圍是2008年12月31日前享受傷殘津貼的1至4級工傷人員(不包括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工傷人員),以及經批準領取生活護理費的工傷人員和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因工死亡人員(含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領取養老金期間死亡人員)供養親屬。調整標準為工傷1至4級人員月傷殘津貼每月分別增加175元、170元、165元和160元。因工死亡人員供養親屬的撫恤金調整標準為:配偶每月增加70元,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增加6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基礎上再增加10元。生活護理費以2008年青島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調整,因目前青島市沒有公布此數據,暫時不予調整,待數據公布后再行調整并補發。補發的2009年1月份的待遇已劃撥到上述人員的銀行存折或單位的銀行賬戶中。
????五市三區符合上述條件人員的待遇調整工作,將于2月底前完成。
????如工傷1至4級人員或因工死亡人員供養親屬想咨詢本次待遇調整的相關問題,可撥打勞動保障民生熱線12333或登陸勞動保障網進行查詢。(記者 任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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