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和省委工作會議精神,建立來自基層和生產一線的黨政干部培養選拔機制,大力培養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熟悉農村工作的優秀年輕干部,加快推進經濟文化強省建設,根據中組部關于做好選調生工作的有關要求,2009年繼續面向全國普通高校及海外高校選調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工作。
一、選調范圍、數量和專業
1、選調范圍。全國普通高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海外高校2009年全日制應 屆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優秀畢業生(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生除外);截至2009年1月31日在山東省內基層服務期滿、經省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省內“三支一扶”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含到2008年9月服務期滿經省主管部門批準延期一年的大學生,已自主擇業的除外)。應屆畢業生不限生源,不限戶籍。
2、選調數量。全省計劃選調1180名。其中,17市1000名,法院、檢察院、公安系統各60名。女學生、少數民族學生占一定比例。
3、選調專業。重點選調推進經濟文化強省建設急需的專業,主要包括公共管理、經濟管理、法律、國際經濟與貿易、財政學、金融學、外語、城市規劃、計算機、機械、生物工程、環境工程等。“211工程”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可適當放寬專業。法院、檢察院系統只選調法律專業。選調生錄用計劃,見附件1。
二、選調條件
1、政治素質較高,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認真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特別是重視對科學發展觀的學習;紀律觀念強,服從組織安排;品行端正,在同學中威信較高;志愿到基層工作。
2、組織協調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較強,有發展潛力。學習成績優良,基礎知識扎實,獲得相應學制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報考法院、檢察院系統的研究生,須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3、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或班級以上主要學生干部。對于“211工程”高校畢業生、少數民族畢業生、報考法檢系統的全國重點政法院校畢業生,學生干部條件可適當放寬。省內“三支一扶”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中的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4、本科生不超過24周歲,碩士研究生不超過27周歲,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0周歲。省內“三支一扶”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相應放寬2周歲。
5、身心健康,符合錄用國家公務員的體檢標準,適應基層工作需要。報考公安系統的,須符合錄用人民警察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6、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8周歲。 選調條件說明,見附件2。
三、選調程序
1、報名。符合選調條件的學生,于2009年2月9日至2月14日隨帶《2009年山東省選調生報名登記表》、《2009年報考選調生誠信承諾書》等有關材料到報考單位指定地點報名。每人報一個志愿,多報或重報取消報名資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收取報名考務費,標準為每人80元。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大學生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大學生,免收報名考務費。符合選調條件的“三支一扶”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經所服務單位黨組織和所在縣(市、區)主管部門推薦,到報考單位指定地點報名。報名材料及報名地點,見附件3-9。
2、資格審查。報名工作結束后,對報名學生的報考資格嚴格進行審查。報名人數與錄用計劃比例達不到5:1的,相應減少錄用計劃。資格審查貫穿考錄工作全過程,發現不符合選調條件或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考錄資格。資格審查合格的學生持本人身份證和學生證于考前2日內,到指定地點領取準考證。
?3、筆試。2月28日,在濟南集中組織錄用資格筆試。筆試內容是綜合知識,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綜合知識)和申論,注重測試考生的知識面和從事基層工作應具備的基本素質能力,時間半天。具體時間、地點、考場安排等在準考證上注明。“三支一扶”大學生及西部計劃志愿者筆試原始成績加4分。筆試成績于3月中旬在指定的工作網站上公布。
4、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內,按錄用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分別確定各市和各系統面試人選。面試前進行資格復查。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法,主要測試從事機關工作應當具備的綜合分析、組織協調、邏輯思維、現場應變、語言表達等基本能力。面試安排在3月中下旬,由省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在全省設定若干面試考點。面試設旁聽席,邀請部分“兩代表一委員”、社會監督員、考生家長、新聞記者等現場旁聽,接受社會各界監督。面試結束后,面試成績在指定的工作網站上公布。
5、考察體檢。根據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考生的綜合成績。按錄用計劃1: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分別確定考察人選,并組織考察人選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標準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體檢合格人選名單在指定的工作網站上公布。4月上旬,派考察組到體檢合格人選所在高校或單位進行考察,組織填寫《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選調審批表》。
6、錄用。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確定擬錄用人選名單。同時,各市按不高于各類學歷錄用計劃20%的比例確定備用人選,各系統按每個報考市錄用計劃的50%確定備用人選。研究生學歷錄用計劃出現空缺時,可等額轉入本科生錄用計劃。4月中旬,省委組織部審核后,統一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天。根據公示結果,各單位與擬錄用人選簽訂就業協議。擬錄用人選由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派遣手續,學生本人不得另找工作。
四、安排使用按照有關規定,根據本人填報志愿和工作需要,安排選調生的工作單位和崗位。大學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到鄉鎮(街道)工作;博士研究生可安排到市直綜合部門,先到基層掛職鍛煉1年。法院、檢察院、公安系統的選調生,安排到縣(市、區)法院、檢察院、公安局或其鄉鎮(街道)派出機構工作。
選調生工作單位確定后,省委組織部統一辦理錄用審批手續。新錄用人員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錄用;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特別提示: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為本次考試的指定工作網站,有關考試信息將在該網站發布,請及時關注。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附件:
1、選調生錄用計劃
2、選調條件說明
3、全國高校名錄、專業目錄
4、報名登記表
5、報名登記表填寫說明
6、誠信承諾書
7、報名有關材料說明
8、各單位報名地點、乘車路線
9、報名咨詢電話
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 2009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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