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長假已近尾聲,2月1日大部分單位就要開工上班了,一些企業的人事和財務部門也要統計節日期間的加班出勤和工資支付情況,節日期間仍然堅守在工作崗位上的員工也開始盤算自己這幾天可以拿到多少加班費。按照相關規定,今年春節期間如果一直沒有休息,堅持在崗工作的話,可以拿到的加班費接近一個月工資。
????根據《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 加班工資;在周末休息日工作的,用人單位應當首先安排勞動者在同等時間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從去年開始,國家調整了法定節假日,將除夕也定為法定節假日。因此,今年春節的法定假日為除夕、春節、初二共計三天,加班費應按照日工資基數的3倍支付;而初三至初六四天則是相鄰雙休日的調休,如果加班的話應按照平時工資的2倍支付加班費。
????去年,原勞動保障部啟用了最新的薪酬計算方法。由于全體公民的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為11天,制度計薪日也從原來的20.92天改為21.75天。以一名員工月工資3000元為例,春節幾天的加班費為:除夕至初二3000÷21.75×300%×3=1241.38元,初三至初六3000÷21.75×200%×4=1103.45元,合計2344.83元。這樣算來,春節7天的加班費已經接近一個月工資了。
????記者還了解到,除了嚴格按照工資支付規定來發放加班費之外,還有一些單位因為效益較好或是出于鼓勵員工等原因開出了更高的節日加班費。比如在一家視頻網站擔任網絡編輯的毛小姐,她每月的工資是2200元,春節幾天由于網站信息要保持更新,因此公司為留守加班的員工開出了每天300元的高額加班費,在這種高薪的誘惑下,毛小姐和幾個同事沒有回家,而是選擇留在了北京過年。(記者 代麗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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