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下跌,業主要求賠償,房價上漲,業主是否同意退錢?近日,杭州某開發商的做法成了中國樓市直面“降價沖突”的唯一有效手段。
杭州某樓盤降價促銷,對前來問責的前期業主,開發商似乎尋找到了一個更加公平的做法:“您要求我補差價?可以。但交付后兩年內的漲價收益,得歸開發商。不能業主只享受收益,開發商只承擔風險責任吧?我們可以跟你簽下附加協議。”業主最終選擇了沉默……
針對前期業主,開發商提出的附加協議有如下核心內容:一、開發商應業主要求,同意在如約交付后滿兩年時,退還全部差價;二、未來業主要將物業進行出售或出租時,雙方將請專業機構對該物業進行市場價評估,漲價部分收益全部歸開發商所有(相應稅費由受益方承擔)。同時,約定對協議進行官方公正,并約定日后的評估機構。
策劃人員分析這一做法:開發商與前期業主通過附加協議,平息了說不清的糾纏。理論上說,開發商可能在兩年后要承擔一定的利益損失,但也可能得到更多收益;而前期業主可能這樣考慮:雖然目前購房得到了價格補償,但畢竟建設期兩年,加交付后兩年,總共四年的收益,很大可能會超過現在的差價。
也許這家開發商沒有想到,此舉或將成為中國樓市直面“降價沖突”的唯一有效手段。此事傳出,在全國一些地區的開發商已經準備進行效仿。畢竟,目前幾乎每家開發商都面臨著支付困難,想降價促銷又怕老業主不理解,如此將開發商和業主的利益捆綁在一起,豈不是一舉兩得?
據悉,實際操作中,到目前為止并沒有前期業主簽下這樣的附加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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