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0日報道 兩名上六年級的小學生相約服毒自殺,而孩子自殺前留下的“遺書”卻被撕毀。“是老師體罰間接害死兩個孩子”,學生家長將學校和班主任一起告上法庭。昨天獲悉,經法院兩審后,學校和兩學生家長最終在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由學校補償兩個家庭各5.6萬元。
????自殺的小孩分別是楊啟和石建云,他們都是彌勒縣虹溪鎮東門小學六年級的學生。2006年10月15日晚7點左右,晚自習的時間已經到了,母親趙蘭莉發現兒子楊啟還在家中。“你怎么不去上晚自習?”“我不想上自習了,我要去找同班同學石建云。”聽兒子這么說,趙蘭莉也沒多問,就到鄰居家看電視。
????晚上8點半左右,楊啟和石建云將一封信和楊啟的三張大頭像交給其同班同學羅某,讓羅某將信和照片轉交給班長李某,再由李某把照片轉交給其他幾個同學。“楊啟說了,他不想活了,他要去買敵敵畏喝。”鄰居女兒急匆匆地跑回來告訴趙蘭莉,可趙蘭莉和鄰居聽后都認為是小孩說笑,沒有理會,趙蘭莉一直到當晚10點左右才回家。
????“在虹文路三道橋附近看見兩個小孩躺在路上,生死不明!”當晚9點40分,虹溪派出所接到報警。當民警趕到現場時,發現兩個小孩已經死亡,死者正是楊啟和石建云。經法醫鑒定,楊啟、石建云均系有機磷農藥甲胺磷中毒死亡。
????第二天上午,羅某將信和照片轉交給李某,李某看到信上寫有“我們的好朋友們……我們受不了……我的好朋友季(李)某、王某、張某,當你們看到這封信的時候,也許我們已不在世了,石和楊……”李某看信后,認為人已死了,就把信撕了。此時,恰好校長來找同學了解情況,李某就把被撕了部分的信和尚未送出去的楊啟的一張大頭像交給校長。
????校長看到信上寫有“學習壓力太重……承受不了……,再見了,我的好朋友”和一些罵班主任兼語文老師楊保福的話,便將信交給楊保福。楊保福看過后,即把信紙撕碎丟到教室外的垃圾桶里。
????事發后,彌勒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考慮到兩家的家庭經濟困難,虹溪鎮民政辦分別付給每家“家庭困難補助費”18600元。之后,家長們認為孩子的死與班主任的體罰有關,便將學校和班主任一起告上法庭,索賠60余萬元。紅河州中級法院一審判決:由學校和班主任楊保福分別賠償兩家人各60290元。
????一審宣判后,楊保福和學校均不服,向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今年4月,省高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在省高院的主持下,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由學校補償楊家、石家各5.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