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青島市一名叫李森的人,因不滿醫藥行業從業人員的行賄受賄行為,竟然自建了一個網站,把受賄醫生的真實姓名、工作單位等詳細個人資料都放到了網站上。此舉立即招來了社會高度關注,這個“齊魯維權網”在半個月內的點擊數已超過135萬次。 但這種“江湖式”的揭黑舉動,也引起了很大爭議。(6月30日,《法制日報》)
????我很佩服“李森”這種“江湖式”的勇氣。畢竟,在這個物質化程度越來越高的社會里
,我們感受到的“路見不平,拔刀相助”之舉實在太少了。這是一個需要英雄,而又相對缺乏英雄的社會。
????不過,“李森”這種“江湖式”做法,勇氣是有勇氣了,但是,如果把這種勇氣與真相聯系,未免又讓人擔心:在沒有真正查清真相之前,在有關執法部門沒有對所披露的受賄醫生進行審查、認定罪行之前,這種“網上揭黑”極可能是好心辦了壞事。
????據“李森”告訴記者,這個醫護人員“黑名單”是“根據網友舉報”列出的,首批公布了3名醫生的信息,來源于他的一位做過醫藥銷售的朋友?!爸灰峁┥矸葑C件、簽名,我就可以登載。”——這種來自主觀臆斷的做法,極可能造成“冤假錯案”。李森說,自己向舉報人核實過這3名醫生的情況。不過他承認,自己沒有和這3名醫生進行溝通,他認為這“沒有必要”——只是與舉報人核實,又沒有與當事人溝通,這更可能犯了“偏信”的大錯。
????檢舉、揭發腐敗案情,這是每個公民的神圣權利,然而,每個公民也有不容侵犯的人身權利、名譽權利。在沒有取得有關部門的調查、核實之前,像“李森”式的“網上揭黑”,筆者認為還是悠著點好。否則,弄不好,除了涉嫌給這些受賄醫生“通風報信”,贏得反擊時間外,更可能使自己掉進主觀臆斷從而犯法的泥潭。
????目前,對于腐敗案件等,筆者認為,網絡固然是反腐的重要通道,但這個通道顯然是把“雙刃劍”。好的一面,是反腐成功,不好的一面,是誤傷了別人,也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因此,當前最好的投訴渠道應是首先向其主管部門或者是紀委、信訪、檢察等部門等反映,按合法的程序去辦。這樣的合法途徑,有助于真正解決問題。再說,有真材實料的“舉報”,相信總會把案情查個水落石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