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6月26日電(記者 羅沙 韓潔)記者從財政部獲悉,財政部日前下發補充通知,進一步規范2009年至2010年黨政機關出差和會議定點飯店政府采購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政府所在城市的定點飯店標準間和單間的協議價格將控制在300元以下。
????根據財政部通知,出差定點飯店以三星級以下(含三星級)的飯店為主,四、五星級飯店能夠接受本次定點飯店政府采購的價格要求也可以參加出差定點飯店政府采購。
????出差定點飯店的協議價格應以目前三星級定點飯店協議價格為基礎適當調整。原則上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政府所在城市的定點飯店客房套間協議價格應控制在600元以下,標準間和單間的協議價格應控制在300元以下,其他地級市的定點飯店協議價格應當低于上述標準。
????此外,會議定點飯店政府采購開展的地區以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政府所在城市為主,其他地級市是否組織采購會議定點飯店,由省級財政部門決定。在黨中央、國務院明令禁止召開會議的風景名勝區,不采購會議定點飯店。
????在飯店客房價格季節性變化特別明顯的旅游城市,對出差定點飯店可分別確定淡旺季兩個協議價格,旺季的協議價格可適當上調,最高不得超出淡季協議價格的兩倍。確定會議定點飯店協議價格時,應考慮淡旺季價格因素,但不再另外確定旺季價格。
????在飯店客房價格季節性變化不明顯的旅游城市,不另外確定旺季價格。對國慶、春節長假和各類博覽會、交易會、運動會、地區性節慶等大型活動造成的臨時性價格上漲,也不另外確定協議價格。
????財政部同時規定,在與飯店簽訂協議之前,各地應將初步確定的定點飯店價格報財政部審核。各地在組織開展定點飯店政府采購工作中,要主動與紀檢、監察部門聯系,請有關部門對采購過程進行監督檢查,保證采購工作的公正、公平、公開,符合政府采購的相關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