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實行配建制度 確保24000套保障性住房“落地”
???????本報訊 日前發布的《青島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2008—2010年)》提出,從今年起,我市將用三年的時間建籌9000套廉租住房和15000套經濟適用住房,用以解決城市低收入困難家庭的“住房難”。那么,在住宅用地日趨緊缺的城市,這24000套保障性住房將如何“落地”?記者從市住宅保障中心了解到,我市從今年起全面實行 的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可以促成這一目標的順利實現。
???????據了解,我市已規定,未來的廉租住房主要在舊城區和城中村改造項目中配建,經濟適用住房主要在城中村改造項目中配建。市住宅保障中心有關人士介紹,這樣的規定,既可解決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問題,又可以實現市內四區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平衡,提高此類住房小區內、外生活設施的配套水平。
???????按照要求,從今年起,市內四區都要在本轄區舊城區和城中村改造中落實具體配建項目,確保完成配建的指標。各區要會同市有關部門一次性編制舊城區和城中村改造項目供地方案或用地配置方案,一并提出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套型面積、建設標準以及回購或銷售價格等附加條件,按規定納入土地出讓方案,經有關部門審核,市政府批準后,進行項目招拍掛。
???????據悉,對沒有落實保障性住房配建計劃的區,相關部門不得審批新的舊城區和城中村改造項目。
???????我市還要求,除“兩改”項目外,其他有條件的住宅用地也應按照一定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
???????據了解,我市要求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套型面積,廉租住房控制在50平方米以內,經濟適用住房控制在65平方米以內。 (本報記者 霍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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