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支票通用啦
首日島城未見異地個人簽發支票
早報訊 市民到外地消費,現在有了一個同樣方便的支付工具——個人支票。昨日,根據人民銀行的統一要求,除農村信用社外的所有商業銀行機構全部接入全國支票影像交換系統,這意味著以前只能在同城使用的企事業單位和居民個人簽發的支票,自即日起可在全國通用。
昨日,記者從我市招行、農行、建行、交行等部分營業部了解到,全國通用首日島城未見異地個人簽發支票。
全國流通首日難見個人簽發支票身影的主要原因是開辦個人支票業務的銀行還比較少。在采訪中,島城多家銀行表示目前支票辦理都是對公業務。
據介紹,對于簽發空頭支票或者與其預留銀行的簽章不符的支票,據人民銀行青島中心支行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規定不以騙取財物為目的的,出票人將被處以支票票面金額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罰款,持票人還有權要求出票人賠償支票票面金額2%的賠償金;以騙取財物為目的的,出票人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記者 劉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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