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新聞社區):把自己的家當做“收費站”,收取過路費,這樣的怪事您聽說過嗎?
這事發生在102國道撫寧收費站旁。看這輛紅色面包車,沒有通過收費站,而是從收費站邊上的土路繞了過來。路邊農戶走出一名婦女,開門、收費、放行。過了兩分鐘,一輛轎車也如此這般通
過。看到記者的車到了門口,這名婦女又走了過來。
據了解,這家農戶趁地利之便向繞道車輛收費已經很長時間了,雖多次被查處,卻絲毫沒有悔改之意。
據記者了解,在公路上設立的收費站必須有交通主管部門頒發的《收費許可證》才能收費。而《公路法》規定:擅自在公路上設立收費點,由當地主管交通的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因此當地交通主管部門完全可以依法對其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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