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收費不會隨物價上漲
教育部:今后5年,學費住宿費不高于去年秋季
據新華社北京5月21日電(記者 吳晶)教育部部長助理楊周復21日指出,根據新公布的《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
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今后5年各類學校學費、住宿費標準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關標準。違者將受處罰。
在教育部21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楊周復說,去年教育部在各地對各級各類學校的收費進行調查。除對個別地區學生公寓式的住宿收費做了微調外,全國各地學校收費的總體標準均穩定在2000年的水平。
針對有記者提出的大學收費保持穩定是否會與物價上漲發生矛盾,楊周復強調,雖然學校培養成本與物價上漲有關系,但學校收費標準制定與物價“不掛鉤”,而是按照培養成本的一定比例來確定的。我國高校目前是以國家財政撥款為主,如果培養成本因物價提高而提高,學校入不敷出而收費標準又不夠,國家財政要適當增加給高校的撥款。學校不會因為物價上漲而提高收費,教師調整工資也將由國家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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