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1日電
今年高考外語考試,考生遲到15分鐘以上者禁止入場;考試開始一個半小時后,考生才可以交卷離場。這是從教育部官方網站獲得的消息。
教育部日前發布《2
00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英語、日語、俄語聽力考試有關考務要求》,要求使用教育部統一命制的外語聽力試題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遵照執行,自行命題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執行。
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英語、日語、俄語聽力考試有關考務要求
為確保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外語考試的順利進行,根據《2007年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定》,并結合聽力考試的特點,對英語、日語、俄語聽力考試考務工作作出如下要求。
一、關于考生入場和聽力考試進行中的考務管理
聽力考試必須在該科目考試開始時進行,不得將其移至該科目后半段時間進行。具體時間為:
(一)6月8日14:30組織考生入場。
(二)6月8日14:45禁止遲到考生入場,開始分發答題。
(三)6月8日14:50當眾啟封試卷袋和試聽(兩者同步進行),待廣播中出現“試音到此結束”時立即停止播放,不要將磁帶(或光盤,下同)倒回開頭處。待得到聽力考試正式開始信號時繼續播放。
(四)6月8日14:55開始分發試卷。
(五)6月8日15:00聽力考試開始,播放正式考試內容。聽力部分結束時,將會有“聽力部分到此結束”的提示語播出。聽力部分結束后,考生可以開始作其他部分的試題,監考員開始持準考證存根逐個核對每個考生準考證和考生本人是否相符。16:30后,考生方可交卷離開考場。
聽力考試期間,監考員要注意聽力播放情況并保持整個考場的安靜,原則上不得在考場內走動,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處理。在此期間,巡考員和其他人員應盡量減少在考場外的走動,無特殊情況不能進入考場。
二、關于聽力考試播放設備及工作人員
各考點要配備進行聽力考試需要的播放設備及其備用設備。在考試前一定要進行播放設備的試運行,將設備調試到最佳狀態,確保設備的良好和播放質量。
聽力考試期間,各考點要有熟悉聽力播放設備使用和維修的技術人員,要配備相應語種的教師。播放室必須有人監聽,出現問題及時進行處理,播音聲源附近不能有任何噪音干擾和電磁干擾(手機、呼機等容易引起干擾的設備、物品必須關機)。同時,每個考點要有至少一份備用聽力磁帶,并要確保聽力考試進行時電力供應的保障。
三、關于聽力考試期間偶發事件的處理
(一)聽力考試開始時,聽力磁帶無聲或不清楚,監考員應及時請示考點主考啟用備用聽力磁帶,并由主考及時報告省級考試機構批準順延考試結束時間。
(二)聽力考試進行中,聽力磁帶無聲或不清楚,應記錄下出現問題時的題目,及時請示考點主考啟用備用聽力磁帶。重新播放時,應從出現問題時的前一道題開始播放,并由主考及時報告省級考試機構批準順延考試結束時間;如短時間內問題無法解決,應立即進行其他部分考試,同時積極解決出現的問題,在其他部分考試結束后(考生不得離開考場)立即按規定繼續進行聽力部分的考試,并在聽力考試前請示省級考試機構批準順延考試結束時間。
(三)聽力考試開始時或進行中,放音設備出現故障的,應及時換用備用設備。其他參照本條(一)、(二)款處理。
(四)聽力考試進行中,因自然現象或無法預計的因素干擾造成考試受到影響的,參照本條(二)、(三)款處理。
對偶發事件,考點應將發生的時間、范圍、故障原因及處理結果如實記錄,報省級考試機構。其中有問題的磁帶應單獨保存,考后送省級考試機構復查。在考試結束后,省級考試機構應及時將所有偶發事件及其處理結果的詳細報告報教育部考試中心備案。
四、德語、法語、西班牙語聽力考試參照以上要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