紡企“走出去”可獲資金支持
專項資金直接補助費最高可達50%
早報財經專訊 從今年開始,我市紡織企業在境外投資發展,可獲直接補助或貸款貼息的專項資金大力支持。
記者昨日獲悉
,市外經貿局、財政局聯手下發了《支持紡織企業“走出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對資金支持的具體辦法給予詳細規定。專項資金所支持的范圍主要包括:建設海外紡織工業園區、紡織企業境外投資或集群式投資、建立境外紡織服裝類營銷網絡和境外研發平臺等四種方式。
其中,境外投資是指通過新設、收購、兼并、參股、注資、股權置換等方式,在境外設立企業或取得既有企業所有權、管理權或產品支配權等權益的經濟活動。境外營銷網絡是指國內企業在2個以上國家或地區(含2個)設立的3家以上境外企業所組成的商品銷售或服務提供的組織體系。
據悉,專項資金對我市紡織企業發生的以下費用采取直接補助方式予以支持:海外紡織工業園區建園企業土地購置費、公共設施建設費、咨詢服務費等。
專項資金直接補助費用比例原則上不超過申請企業實際支付費用的50%,一個項目只能享受一次支持。(劉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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