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經營權證開始換發
3月10日起我市開始核實土地延包合同
早報財經專訊
我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即將開始換發,從3月10日起,我市將開始調查摸底,逐戶調查核實土地延包的承包合同、承包地塊的面積和數
量、土地承包共有人、土地承包變動等情況。
據悉,今年6月1日至9月30日為補簽合同,數據確認階段,凡在二輪承包中沒有簽訂土地承包合同的或在二輪土地承包時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期限不足30年的,必須先簽訂土地承包合同,再按程序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此外,我市將建立數據庫,并上報區市主管部門建立數據庫,同時打印各農戶的土地承包基本情況表,反饋各農戶核對并簽字確認,作為換發、補發經營權證的依據。
10月1日至11月30日為證書打印,發證到戶階段。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打印工作由區市農業主管部門負責。發證到戶工作由鎮(街道)負責統一組織,村民委會員具體辦理,經辦人和農戶代表要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發放登記表中簽字蓋章。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換發補發后,要將舊的經營權證收回,由鎮(街道)統一交原發證機關,加蓋“作廢”章后予以封存。(記者
宋振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