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昨日,早報報道了紅石崖街道建工一小三年級小學生殷華被火車撞飛的消息。“自從火車道建成就沒有任何安全措施,已發生多起火車撞人的事故了。”大殷村、小殷村、楊家莊的村民對附近三個沒有安全設施的鐵道口很擔心。一名村民說,三個村幾千戶居民每天上班上學都要經過這
些鐵道口。
昨日上午,記者看到村民在過鐵道口時,在離鐵軌僅一米遠的地方停下,等候火車駛過。記者來到離事發地點最近的青島西車務段黃島站采訪,一名萬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按照鐵道部的有關規定,在火車時速120公里以上的鐵道口才設立道口欄門。殷華出事的路口火車時速僅為60公里,按規定沒有設置道口欄門的必要。他們會協助上級部門處理這起人員傷亡事故,目前負責人已向上級部門匯報,等到明天才能有結果。但記者昨日下午查閱了《鐵道法》、《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和《鐵路道口管理暫行規定》,并沒有發現這名工作人員所說的這條規定。
(尹建筑 劉海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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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法》第四十七條:平交道口和人行過道必須按照規定設置必要的標志和防護設施。《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第十一條規定:鐵路部門應按鐵道部關于鐵路道口管理的規定設置防護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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