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 2007-01-06 17:47:32 山東新聞網
中新山東網1月6日電 從山東省建設廳獲悉,今后,房屋拆遷不能再隨意延期了。按照要求,山東省限定房屋拆遷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拆遷人必須按照房屋拆遷許可證確定的拆遷范圍和拆遷期限實施房屋拆遷。
未在拆遷期限內完成拆遷,需要延長拆遷期限的,拆遷人應當在拆遷期限 屆滿前15日內,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延期拆遷申請;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0日內給予書面答復。批準延期拆遷的,延長期限累計不得超過1年。
編輯:衣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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