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網絡音樂管理,規范網絡音樂進口,促進網絡文化產業的健康發展,文化部日前出臺了《文化部關于網絡音樂發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見》。《意見》規定,凡在我國
境內傳播的網絡音樂產品,必須經文化部批準進口或備案。進口網絡音樂產品,必須經文化部內容審查后,方可投入運營。
中新社發 井韋 攝
今后,像《東北人都是活雷鋒》、《老鼠愛大米》、《豬之歌》這些曾傳遍大街小巷的網絡歌曲,將面臨更為嚴格的審查;那些希望通過效仿雪村、楊臣剛、香香而一舉走紅的年輕人,恐怕也不能“想唱就唱”了。
日前,文化部出臺《關于網絡音樂發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今后,凡在中國境內傳播的網絡音樂產品,必須經文化部批準進口或備案;對網民自行模仿、編創和表演的音樂產品,網絡音樂企業要加強審查。
《意見》出臺后,主管部門、業內人士、網友對此都有自己的解讀。中國網絡音樂市場現狀究竟如何?又有哪些地方有待完善?記者對此進行了采訪。
哪些問題困擾市場?
文化部:網絡音樂要堅持疏堵結合
文化部在官方網站上對《意見》的出臺背景進行了介紹:去年中國網絡音樂的市場規模達27.8億元,用戶群也十分巨大,普及率遠遠超過了網絡游戲、網絡視頻、電子商務等互聯網應用服務。
但是,網絡音樂市場仍存在著許多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部分產品格調不高、比較低俗;二是侵權盜版、非法鏈接、非法上傳和下載等侵犯知識產權、破壞市場秩序的問題突出;三是一些單位擅自傳播未經審查的進口網絡音樂產品;四是少數產品中出現了一些侵害民族風俗習慣、影響社會穩定的內容。《意見》的出臺就是立足于解決上述問題,“堅持疏堵結合、發展和管理并重”。
海量歌曲如何審查?
網站:等待更具體的政策出臺
今后,從事網絡音樂進口業務,必須由文化部批準的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經營。擬專門通過網絡傳播的國產音樂產品,應報送文化部備案。
這一規定顯然意味著主管部門要嚴格市場準入,加強對網絡音樂的內容監管。對此,各界反應不一。
一位音樂網站負責人對《意見》表示支持,但也提出兩點質疑:一是對國外作品的報批,究竟應由版權歸屬的公司進行,還是由音樂網站進行?二是面對海量的歌曲,審查如何才能完成?某大型門戶網站娛樂中心的總監表示,他們在等待更具體的政策。
會否限制網友創意?
專家:希望網絡音樂來得更生動些
在加強內容監管的同時,會不會限制了部分網友的原創熱情?這是《意見》出臺后,網友反映比較強烈的一個問題。國內知名唱片公司——太合麥田公司總經理宋柯認為,新規定主要針對的是網絡音樂運營企業,應該不會限制網友們的創意。不過,香香則表示,“對網絡上的內容進行規范是必須的,但也不能就此‘一刀切’。”
海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王琳表示,不少網友原創的音樂拉近了唱者與聽者的距離,又彌補了商業化音樂中內容的不足,網絡音樂已成為一種不容忽視的文化現象,我們應關注這一現象及其可能引發的其他效應。從這個意義上講,希望有關部門加強審查是為了使網絡音樂更健康地發展,而不是制約其發展,希望網絡音樂能來得更生動些。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張 賀 )
責任編輯:林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