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原安徽省委副書記王昭耀任職期間,借干部職務晉升、工作安排和項目審批之機,大肆收受賄賂,總額達700余萬元,另有800余萬元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今日案件由濟南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資料圖:原安徽省委副書記王昭耀
新華網濟南11月29日電(記者張曉晶)29日8時30分,原安徽省委副書記、省政協副主席王昭耀涉嫌受賄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在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據檢察機關指控,王昭耀在任省領導期間,借干部職務晉升、工作安排和項目審批之機,大肆收受賄賂,總額達700余萬元,另有800余萬元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
王昭耀1944年出生,山東人。1993年,任安徽省副省長,以后任省委副書記。2005年1月,當選省政協副主席。
2005年8月,王昭耀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隨后,此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移交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偵查。11月29日,案件由濟南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29日的庭審由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二庭三位法官組成合議庭,濟南市人民檢察院三位公訴人出庭進行公訴,王昭耀聘請了律師為其進行辯護。
11月29日8時30分,原安徽省委副書記、省政協副主席王昭耀案在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對于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王昭耀供認不諱。
檢察機關指控,王昭耀在1990年至2005年春節,在擔任安徽省阜陽地委書記、安徽省副省長、副書記期間,非法收受44人或單位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04萬余元。
另外還有810萬余元的財產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而且不能說明合法來源。據統計,在王昭耀被指控的44筆受賄事實中,大多數涉及幫助他人職務晉升,受賄總額300萬元左右。
據公訴人介紹,上午的庭審進行得非常順利,王昭耀的認罪態度之好出人意料,大大加快了庭審節奏。公訴人宣讀起訴書用了1個小時左右,接著對每一筆受賄事實進行法庭調查。對檢察機關的指控,王昭耀全部承認。
王昭耀1945年2月17日出生,是山東省梁山縣人,研究生文化。他1989年2月任安徽省阜陽地委書記,1993年2月任安徽省副省長,1993年9月任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長,1998年12月任安徽省委副書記,2005年1月任安徽省政協副主席,是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第十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2005年8月19日被依法罷免人大代表職務。因涉嫌受賄犯罪,王昭耀2005年9月17日依法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9日被逮捕。
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山東省人民檢察院于2005年9月14日對王昭耀立案偵查。2006年10月20日移送審查起訴。涉嫌受賄原安徽省委副書記王昭耀濟南受審
新華網濟南11月29日電(記者張曉晶)29日8時30分,原安徽省委副書記、省政協副主席王昭耀涉嫌受賄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在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據檢察機關指控,王昭耀在任省領導期間,借干部職務晉升、工作安排和項目審批之機,大肆收受賄賂,總額達700余萬元,另有800余萬元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
“安徽第一權力家族”是如何構建的?一向處事穩重、長袖善舞的政壇老手王昭耀,是如何栽倒在自家女人的紅袖乾坤里?在風生水起的最后時刻,試圖力挽狂瀾的省委副書記為何掉進美人計陷阱?
伴隨著原安徽省委副書記王昭耀轟然倒臺,他的“權力家族”分崩離析:在省城做官的妻子和大兒子被“雙規”;妻二弟——原安徽宿州市委組織部副部長楊哲信于2006年6月7日被判刑15年;妻大弟——原安徽宣城市委副書記楊楓近日受審。2006年8月上旬,王昭耀本人也被移送到山東省濟南市檢察院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