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拆遷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據新華社濟南11月22日電 山東省新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明確規定,拆遷人必須按照房屋拆遷許可證確定的拆遷范圍和拆遷期限實施房屋拆遷,拆遷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據介紹,新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將從12月1日起執行。新條例規定,未在拆遷期限內完成拆遷,需要延長拆遷期限的,拆遷人應當在拆遷期限屆滿前15日內,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延期拆遷申請;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0日內給予書面答復。批準延期拆遷的,延長期限累計不得超過一年。逾期未申請或者經申請未獲批準的,房屋拆遷許可證自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