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據新京報報道,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政策作出重大調整。自2007年1月1日起,新批準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在原有基礎上提高一倍。
中央地方三七分成
昨日,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三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調整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
用費政策等問題的通知》,拉開新一輪土地宏觀調控序幕。
文件規定,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實行中央與地方三七分成體制,且地方分成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一律全額繳入省級國庫,并參照基本農田面積和土地開發整理重點任務分配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
對地價影響甚微
另據新華社報道,國土資源部官員介紹,當前,我國地價主要由取得成本、開發成本、政府收益三部分構成,而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只是政府收益中的一部分。
據國土資源部測算,即使全面提高征地補償安置費用、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耕地占用稅等相關稅費標準,工業實際用地出讓價格也只是恢復到基準地價水平,而房地產用地出讓價格將基本持平。
因此,這次上調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征收標準對地價影響甚微。
從上海、南京、蘇州等19個城市組織開展的征地制度改革試點情況看,相關政策調整后,被征地農民的征地補償安置費用提高,地方政府獲取的土地出讓純收益在地價中的比重將有所下降,地價的變動幅度是可以承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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