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現在廣西的三級醫院每張門診處方的費用不得超過150元,二級以下(含二級)醫院每張處方費用不得超過100元。特殊情況需要超過控制費用的,應執行患者(家屬)知情同意制度。
作為糾正醫生開大處方的一個對
策,自治區衛生廳下文為處方“減肥”。按照規定,現在廣西的三級醫院每張門診處方的費用不得超過150元,二級以下(含二級)醫院每張處方費用不得超過100元。特殊情況需要超過控制費用的,應執行患者(家屬)知情同意制度。按照新的規定,今后醫生在開處方的時候需要三思而行了。
開“超標處方”需患者同意
據了解,這份名為《關于加強醫療機構門診處方規范管理的通知》的文件,目的在于加強合理用藥、合理治療管理、控制處方用藥量和費用,約束醫務工作者的診療行為,減輕患者的經濟負擔。
廣西自治區衛生廳醫政處處長梁遠說,三級醫院150元、二級醫院100元這兩個標準,是在對大量的門診處方進行測算后得出的。工作人員經過測算后發現,大多數的門診處方費用在100元左右就能解決問題了。也就是說,患者到醫院門診看病,大多數人憑100元左右的處方就能夠解決病痛了。梁遠說,當然也考慮到部分情況下需要超過這個標準,因此規定如果超過控制費用,必須告知患者或家屬,并取得對方的同意后方可下筆開方。
每月由專人檢查處方
采訪中,市民林先生說,他就遭遇過“大處方”。有一次他到一家三級醫院看感冒,結果被開了一張300多元的處方。他認為,由于醫患之間的信息不平等,患者沒有醫學知識,很難跟醫生據理力爭,最后往往只能吃啞巴虧。解決這個問題,應該有一個專業的隊伍專門對處方進行監管。
對此,文件中還規定,二級以上(含二級)醫院應建立“臨床藥學質量考核評價小組”,由藥劑、臨床方面的高級醫師組成,每月對門診處方書寫的規范性、處方用藥及配伍的合理性、用藥時間、用藥適應癥及處方費用等進行考核和點評。對用藥處方量排前10名的醫師,要通過通報會或簡報等方式進行通報,并與勞務費掛鉤。
醫院贊成對處方限價
南寧市一家醫院的院長在接受采訪時透露,其實作為醫院的管理者,是非常不贊成醫生開大處方的。因為藥開得多了,醫院并不能從中獲得多少利潤,另一方面,大處方開多了還會讓醫院喪失患者的信任,實際上等于是兩邊不討好。
這位院長表示,出臺了這樣的規定,每個月有專人對處方進行檢查,其實是件好事。不但控制了處方的費用,還要對處方的合理性進行評估。這樣,哪些醫生開藥“大手筆”,哪些醫生老是開同一個廠家的藥,這些行為在檢查中就容易現形了。(來源:市場報;作者:張若凡)
責任編輯:林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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