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消息(楚天金報) 記者 艾卿 通訊員 陳杰報道
李建華今年30歲,在深圳一家電器公司做空調安裝工。他有一名女友,名叫張晴(化名),在中南民族大學工商學院讀書。
今年初,張晴向李建華提出分手。李建華不同意,2月14日情人節,他專程從深圳來到武漢,希望張晴能給他最后一次機會
,張晴拒絕了。6月1日,李建華再次從深圳來到武漢,希望能見面最后談一下。
上午8時許,李建華來到張晴寢室樓下后,給張晴打電話:“我在樓下等你。”不一會兒,他收到了張晴的短信:“我是不會下去的。”
“那我就等你到明天!”李建華回復。
等待一個多小時后,李建華越來越焦躁不安,轉身跑出校園,花10元錢買了把尖刀藏在身上。
11時許,李建華見張晴還沒有下樓,徑直闖了進去,來到三樓張晴寢室門口敲門,但無人應答。
“你再不出來,我就死在這兒!”李建華高聲大喊,但仍沒有動靜。
李建華突然掏出尖刀,劃破自己的左手腕,故意大聲地“哎喲”叫了起來,但張晴仍沒有出來。
李建華越想越生氣,一腳踹開房門。見張晴的同學在寢室里,他伸出滴血手腕:“快把張晴給我找過來!”
同學們一時都驚呆了。李建華見她們不搭理,作勢要跳樓,同學們嚇得驚叫著跑了出去。
在陽臺上,李建華發現衛生間的門緊關著,他一腳把門踢開,果然發現張晴藏在里面。李建華把張晴拉出來,伸出滴血的手腕給她看。但張晴受到驚嚇,想掙脫逃跑。
李建華見狀,拿出尖刀,朝張晴胸前猛刺一刀,拔出后又朝其背部捅去。張晴掙脫跑出寢室,跑到食堂門口時倒下。
同學們立刻打電話報警,但張晴因搶救無效死亡。民警將李建華迅速抓獲。
昨日,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庭審中,李建華對犯罪基本事實供認不諱,他聲稱:“我之所以動刀,只是想用刀把她捅傷,讓她恨我,也讓她記住我。”
在附帶提起的民事訴訟中,張晴家屬提出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李建華表示愿賠但無能力賠償。法庭宣布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