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姐的電話號碼被男同事存入手機后麻煩纏身連續二十多天收到男同事妻子的騷擾電話
名字列入“紅顏” 被人當成“禍水”
律師說她到法院起訴也沒什么作用建議這類事應該交給民警同志處理
只因自己的電話號碼被男同事存進了手機,在某物流公司工作的李小姐不斷接到男同事妻子的恐嚇短信和電話。昨天上午,李小姐撥打早報熱線82888000說:“已經二十多天了,我實在是忍無可忍,但是又不知道該如何制止同事妻子的這種行為。”
吃飯時同事要走號碼
據李小姐講,20天前,她以前的男同事為了慶賀自己找到了新的工作,就請原先的老同事們一起吃飯。在吃飯的過程中,這名男同事要了李小姐的電話,并存在了自己的手機上。第二天晚上,李小姐突然接到了那名男同事妻子的電話。這名女子稱,因為李小姐的電話號碼被存在了她丈夫手機的“紅顏”目錄下,她由此認為李小姐與自己的丈夫關系“不一般”。
接到女子電話騷擾
“這個女人懷疑我和她丈夫是單獨去吃的飯,非要我證明那天聚餐時確實有其他人在場,她還說要跟所有出去吃過飯的人打電話核實這件事。我當時真是一頭霧水,這個人也太不可理喻了,我們確實只是普通的同事。”李小姐說,她很不客氣地駁斥了這名女子并掛斷了電話。沒想到,從那天起李小姐便開始收到這名女子的騷擾電話與短信。
“電話經常響一兩聲就掛斷,短信內容也不堪入目,她不分日夜地騷擾我。”李小姐說,這種情況已經持續了二十多天。期間,她曾找到那名男同事,要求他跟自己妻子解釋清楚,沒想到騷擾反而更嚴重了。“真不知道怎么去制止她,不行就去法院告她!”李小姐無奈地說。
不能起訴應該報警
李小姐該如何解決此事呢?市南區振強法律服務所王律師稱,因為李小姐只是受到騷擾,但沒有出現被誹謗的情況,所以就算訴至法院也不能起到懲治實施騷擾行為的人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如果有人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就可以報告公安機關對其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情節較重,將能給予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因此李小姐可以要求公安機關對那名男同事的妻子作出處罰。”王律師說。
(記者 徐勇 見習記者 方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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