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萊陽訊(劉暉 先德
高飛)為要挾女網友與自己保持性關系,萊陽一男子竟以公開兩人的淫穢照片威脅。記者昨天從萊陽法院獲悉,該男子犯強奸罪未遂,被免予刑事處罰,目前已被取保候審。
40歲的韓某通過上網聊天結識了煙臺某學院學生孫某,自2005年5月至11月期間,二人多次在萊陽市某賓館發
生性關系。經孫某同意,韓某還兩次與上網聊天結識的男子高某某在該賓館同孫某某一起發生性關系,并用高某某的數碼相機拍攝了多幅淫穢照片,分別存放于數碼相機及電腦內。11月份以后,孫某因故不愿與韓某繼續保持性關系,并拒絕與其聯系,韓某不同意。同年12月16日,韓某先后兩次發短信,要求孫某回短信或到萊陽與其發生性關系,并威脅欲將拍攝的淫穢照片發給孫某母親單位的人。次日,孫某和父母一起到萊陽市公安局報案。當日14時許,正在萊陽市某賓館等候孫某的韓某被抓獲。
萊陽法院認為,韓某的行為已觸犯刑律,強奸罪名成立。但因孫某收到短信后向公安機關報案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且犯罪情節輕微,遂依法免予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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