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煙臺訊 近日,蓬萊市的張女士買了一條打折的褲子,穿時發現褲子有質量問題,店主不僅不退貨,還將張女士羞辱一番。經工商部門調解,店主向張女士道歉并為其換了新褲子。
日前,蓬萊市的張女士在一家服裝店內買下了一條打六折的品牌褲子,經過試穿合適后,未仔細檢
查就付了賬;丶液髲埮堪l現褲子外側有一條裂縫,張女士找到店家要求退貨,店家卻以“減價商品,概不退貨”為由予以回絕。一店員對張女士說:“你這么胖,腿這么粗,褲子被你撐破了吧?”其他店員聞聽此言哄笑起來。遭到羞辱的張女士在和店員爭論無果的情況下,憤而向工商部門投訴。
工商部門調查認為,經營者不能以商品打折為由,免除自身應當承擔的“三包”責任。同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該店店員的言行在一定程度上污辱了張女士的人格尊嚴,理應賠禮道歉,同時退換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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