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菲
“中共中央決定對陳良宇同志嚴重違紀問題立案檢查”——這是9月25日新華網在第一時間發布的重大新聞。細心的讀者不難發現,這條權威消息有這么一段話:“中央決定,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由中共中央紀律檢
查委員會對陳良宇同志的問題立案檢查,免去陳良宇同志上海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停止其擔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職務。”中央的決定告訴人們,查處陳良宇同志完全是依照黨章,依照中紀委《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進行的,也就是“黨要管黨”。
“黨要管黨”,就要按黨章辦,按黨規辦。黨章,既是黨的旗幟,也是管理黨的綱領,更是嚴肅查處違反黨章行為的依據和準繩,即維護黨的純潔性和戰斗力的鐵的紀律。記得,在今年1月6日中紀委第六次全體會議上,胡錦濤總書記就在講話中強調:總結我們黨自身建設包括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實踐經驗,可以得出一個重要結論,就是要始終把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作為全黨的一項重大任務抓緊抓好。只有把黨章學習好、遵守好、貫徹好、維護好,才能確保我們黨始終沿著正確的方向前進,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始終凝聚起全黨同志的意志和力量為實現黨的理想和目標而共同奮斗。(見新華社2006年1月6日電)
“黨要管黨”,就是要敢管黨內“一把手”。其實,對于一般違法亂紀的普通黨員而言,管治起來是比較容易的,難的是地方各級黨委“一把手”。由于種種原因,個別“一把手”自視為“黨的化身”,在其管轄范圍往往凌駕于其他領導班子成員頭上,討論決策重大問題喜歡“一言堂”,把不同意見視作鬧不團結;有的“一把手”甚至蛻變成“一霸手”,同事或下級只能“俯首稱臣”,不能在會議上與自己持不同意見,把批評自己的聲音視作洪水猛獸。根據新華網登載的權威報道可以看出,作為上海市委的“一把手”陳良宇同志,嚴重觸犯了黨章、黨規,已嚴重失職。查處陳良宇同志,不僅顯示了黨中央、中紀委在嚴肅黨章、黨規問題上的堅強決心,而且也是在教育警醒各級“一把手”們,在遵守黨章、黨規問題上,黨內沒有特殊成員。權威報道中關于“不論是誰,不論其職務多高,只要觸犯黨紀國法,都要受到嚴肅追究和嚴厲懲處”,就是黨中央向全黨亮明了黨章黨紀面前黨員人人平等的鮮明態度。
“黨要管黨”,不但要從思想上管,還要從體制機制上去管。中央在討論陳良宇同志的問題時強調:“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加強對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加強制度建設和體制創新,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毫不動搖地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言而喻,落實“黨要管黨”,需要幾管齊下,其中思想教育是重要和必須的條件,但“加強制度建設和體制創新,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則是根本的保證。事實證明,實現“黨要管好黨”需要“體制創新”,運用有效的體制去制約監督權力。事實證明,只有創新體制,才能遏制黨內腐敗,才能確保黨的生命力與戰斗力,才能在新形勢下繼續保持先進性,不斷開創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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