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教育廳發布文件,要求各高等院校調整教職員工的編制結構,目標在2010年將“教學、科研和教育教學輔助人員”的比例提升到80%以上,而將“行政工作等其他非教學人員”的比例壓縮在20%以內。這是一項引人注目的改革措施,它的意義及其可行性也值得進一
步探討。
中國的教育投入結構存在著嚴重的
不平衡。小學生、中學生、大學生平均獲得的教育經費之比為1∶1∶23.對于我們這樣一個發展中國家來說,高等教育投入比例顯然過高(美國相應的比例為1∶3∶2)。但是,這樣高比例的投入并沒有完全用在教學和科研上。目前一些高校,非教學工作人員占整個教職員工的比例高達50%以上,這可能會增加不必要的辦學成本。因此,精簡行政機構,壓縮非教學人員的比例,不僅有助于降低成本、提高辦學效率,也在結構上為教育資源更為公正的分配(向基礎教育傾斜)創造了可能。
但是,壓縮非教學人員的措施可行嗎?精簡行政機構的最直接與正當的理由是“人浮于事”。但是,近年來高校行政系統的工作人員似乎普遍處在格外忙碌的狀態。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大幅度裁減行政工作人員,最直接的后果是遭到普遍的抱怨與抵觸:這么多工作誰來做?!因此答案很清楚:如果要使精簡機構的措施具有可行性,首先要精簡的是“行政工作負擔”。
實際上,高等院校人員編制的絕對比例并不是問題的關鍵。國外大學的教職員工結構有很大的差異。在日本、比利時、意大利、法國和芬蘭等國家,教師的絕對比例較高,美國非教學人員比例卻不低。但國外高校經驗的啟示是,更為關鍵的問題在于非教學人員的“工作指向”:這些工作是在促進和協助教學和科研?還是與此無關?甚或是阻礙了教學與科研的進展?
目前在我們高校中,存在著大量的無關于甚至不利于教學和科研健康發展的“行政工作”。比如,某些形式主義化的考核和評估活動,不僅增加了大量的行政工作負擔,也耗費教師和研究人員的時間與精力。現代國家的所有機構,包括大學在內,都需要合理的管理與考核評估。但是在大學,由誰、根據什么原則與標準、以什么方式開展考核與評估,這是一個治校理念的問題。目前,高校的教師與研究人員普遍感到,我們治校理念仍然是“行政主導”。有關教學和研究的所有重要標準和原則幾乎都是以行政命令的方式“下達”的。這種統一性的管理方式表面上帶來了“規范化”,但在實踐中嚴重忽視了各個學校,各個學科專業之間的特殊性,其結果并沒有達到有效促進教學與科研發展的目的。
因此,比精簡機構更為關鍵的改革是治學理念的轉變——給各個高校與學科更高的自主性,給教師與研究人員創造更寬松和自主的學術環境,這要求一種從“行政主導”向“學術本位”的觀念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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