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圖片。中新社發 鄒憲 攝
中新網9月4日電 最新一期的美國《世界周刊》載文稱,美國四大互聯網公司Google、Yahoo、American Online
和Microsoft都保留完整的網民搜索紀錄,并“依法
”提供給美國的執法單位,個人隱私權被侵犯的機會和威脅急遽升高。
當地媒體最近調查了這四家公司對隱私的保護政策,并得出如上發現。至于他們是不是經常提供,四大公司拒絕作答。
盡管關心個人隱私的美國各民權團體,近年不斷呼吁國會立法加強個人隱私的保護,各大企業涉及消費者權益時,都有隱私權政策聲明,讓消費者放心,但實際情況可能不是那么回事。
文章說,在電腦、網絡和手機無線通訊發達的e世代中,只要愿意,相關廠商或政府都可輕易掌握某人的行蹤、生活習慣,甚至知道其內心的想法。這是有史以來因電子時代帶來對人身隱私權空前侵犯的時代。
美國政府早期監視人民的手段,不外乎電報電話通聯、監聽或信件檢查,后來演變為依信用卡消費行為,可輕易掌握個人行蹤和消費習慣。個人外出后在哪里加油、吃飯、購物,只要是通過信用卡刷卡消費,行蹤都可一覽無遺。
但自互聯網盛行后,個人在家中的行蹤,更可被看不見的人或政府完全掌握。舉例說,上網漫無目的地“漫游”,如網上購物、搜尋、閱讀,所有紀錄都可通過電腦的Cook-ie被記錄下來。
此外,個人隨身攜帶的行動電話只要開機,有如帶著行蹤監視器,政府單位藉衛星定位和電話號碼,就可全天候監視個人行動。配合精確度數米的精確衛星定位系統,您到那棟房子、進那個門,都可掌握得清清楚楚。
當然不用說,政府反恐作業中,情報人員搜集特定對象的電子郵件、通聯、上網習慣,以便過濾、監視必如家常便飯。美國《外國情報監視法》1978年立法,自1979年迄2004年,政府向情報監視法庭申請1萬8761件監聽案,只有五件被駁回。
文章表示,自從有了個人電子裝備的配合,政府簡直如虎添翼。但這不一定是政府專制的結果,而是電子時代帶來的副作用,每個使用電子設備的人,都“自愿”被迫受監視。
對極端重視個人隱私權者,除非不用信用卡、不上網、不用手機,或許還能保留一點隱私。而事實上,更多使用先進電子裝備的民眾可能還懵然無知,高興電子時代真方便呢。
因此,當生活高度電子化后,政府權力的界線何在?相關企業如何保障客戶的個人隱私權?司法單位授權執法人員監視、監聽的權限是否太過泛濫?這些注定成為e世代的新議題。(陳世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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