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訊(記者
金冰)因“不具認證資格”而備受關注的“全國牙防組”可能將被處10萬至50萬元的罰款,并予以取締。昨天,朝陽法院向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衛生部分別發出司法建議函,建議兩部門對全國牙防組依法作出處理。
法
院在給認監委的司法建議中指出,全國牙防組作為非法人機構,未經批準擅自對外開展認證活動,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應予以取締,處10萬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在另一份發送給衛生部的司法建議中,法院指出,全國牙防組作為衛生部設立的非法人型專家咨詢性組織,并不具有對外開展產品檢測和對產品質量進行認證的權力。因此,法院建議衛生部加強對全國牙防組業務活動的監管,對其違法認證行為展開調查并依法作出處理。
去年9月,法學博士李剛發現其購買的樂天木糖醇口香糖包裝上的牙防組認證已過期,同時認為牙防組不具備對口腔保健品的認證資格。隨后將衛生部、樂天(中國)食品有限公司及超市訴至法院。法院經審理認為,其主張的牙防組進行違法認證、衛生部未盡管理義務等,屬行政管理范疇,法院于今年7月裁定駁回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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