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7月21日訊 日前,膠州審計局在審計項目的審計環節中實行“七會制”,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審計質量。
項目計劃論證會。根據年度工作思路、上級授權項目、領導交辦事項以及審計對象狀況,膠州市審計局確定審計項目的數量、單位、重點及完成時間,具體分配到承辦科、中心,對重要項目單獨確定相應的
審計組織形式。
審前準備會。在審計小組正式進駐被審計單位之前,膠州市審計局召開小組成員會議,會議主要內容是學習與被審計單位相關的法律、法規;根據審前調查情況,討論、研究、修改并最終確定審計實施方案,明確審計小組成員的職責。
審中碰頭會。該碰頭會在審計時間進展到一半時召開,由審計小組成員把已審計情況向局匯報,探討需要調整審計實施方案的有關事項,理順審計重點,對審計中遇到的問題進行分析、調度,并提出下一步工作重點。
離點前碰頭會。會議主要內容為分析總體審計情況,討論審計內容、審計工作底稿和取證材料是否全面,檢查有無漏審事項,排查需進一步核實的事項;研究審計小組是否可以離開被審計單位等情況。
研究報告會。審計組長匯報審計情況,宣讀《審計報告》后,審計小組成員討論、對《審計報告》提出修改意見或建議。
項目調度會。針對審計項目的復雜程度、重要程度和進展情況,由局領導調度項目進展情況,審計小組成員匯報各自的審計成果、審計疑點和審計切入點,提出該項目下階段審計要點及努力方向。
《審計報告》審定會。主要研究審定《審計報告》內容為與審計事項有關的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鑿,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報告的意見和復核機構提出的復核意見采納情況,審計評價意見是否恰當等。局領導提出《審計報告》修改意見后,在審計業務會議充分討論的基礎上形成審計業務會議紀要,最后由局法制科存入審計檔案。
(雷冬麗 鹿洪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