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個月廣東省醫師協會舉行的《醫師法》頒布實施7周年座談會上,醫生代表紛紛稱,目前“暴力索賠”方式已嚴重影響醫院正常秩序,甚至還衍生出一種專門幫患者家屬“討錢”的新職業……
據中國醫師協會最近一次《醫患關系調研報告》顯示,全國平均每家醫院發生醫療糾紛66起;發生患者打砸醫院事件5.
42起,打傷醫師5人。
白衣天使淪為受傷天使
小吳是某三甲醫院的急診室大夫,他給記者講述了自己應聘到這家醫院的“神奇”故事。他告訴記者,自己從小就愛好武術,并獲得了武術比賽的冠軍,自己能留在這家醫院靠的就是這身功夫。
小吳很無奈地說:“科室輪轉結束之后,醫院決定把我分到急診室。理由就是那里醫患矛盾比較激烈,暴力事件時有發生,我這個武術冠軍起碼可以‘獨擋’一面。”最后他很神秘地告訴記者:“急診室還有快捷的‘綠色通道’,當血腥暴力事件發生時,醫生就從這里‘撤退’。現在醫院人手不足,一位醫生缺崗,醫院運轉都會有困難,如果發生暴力事件還不知道幾名醫生會受傷,所以醫院必須采取自保措施。保證醫生的安全也是保證醫院的正常運轉,最終還是為了保證患者看病的效率。”
2004年2月11日,四川大學附屬華西醫院普外一科科主任李寧教授被一中年女性用不銹鋼刀砍傷頭部,造成失血性休克。
2004年9月,3天內上海連續發生兩起醫護人員被毆的嚴重事件。9月3日,上海市普陀區中心醫院一名急診醫生遭人毆打,導致腎挫傷出現血尿;僅隔一天,第二軍醫大學附屬長征醫院的一名護士,被前來就診的醉漢扔出門外,導致手部神經撕拉傷,而上前勸阻的一名內科醫生被毆至頸胸部軟組織嚴重挫傷。
2005年8月12日,福建中醫學院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戴春福在該院附屬的“國醫堂”醫院坐診時,被一名患者用刀捅死。
在采訪中,某醫院給記者出示了一份長達5頁的數十位受到過各種威脅的醫護人員名單,他們中有的被威脅“不得安寧”,有的被威脅“將付出慘重代價”等等。醫護人員,這些曾經被奉為“天使”的一群,如今在矛盾頻發、日趨緊張的醫患關系中,似乎正越來越淪為可以被辱罵、揮拳的對象。
醫患糾紛頻釀血光之災
本該成為“命運共同體”的醫患之間為什么頻釀血光之災?
造成醫患關系緊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醫患之間缺乏理解和信任,不能換位思考。北京市律師協會醫療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北京陳志華律師事務所主任陳志華律師均表示,經常有患者來咨詢到醫院看病的時候,應該做什么準備,為以后打官司留下什么證據。如果去看醫生就準備打官司,那還不如不要去。在記者隨機采訪的10位患者中,有80%的人用搖頭給出了答案。
頻繁發生的醫療糾紛,也沖擊著醫生的信心。如今的醫院院長們都在告誡醫生和護士,要注意患者的權利告知、知情同意,這些本是醫患雙方的必要溝通,現在聽起來卻有種警戒的意味。在患者隨時準備把醫生當成被告,而醫生時刻提防眼前的患者成為潛在的原告的大環境下,風靡一時的“冒99%的風險去爭取1%的希望”的風險治療方案已經基本上退出了歷史的舞臺。現在的醫護人員不再愿意承擔高風險治療,盡管他們從醫學院畢業時曾宣誓過,為救治病人要勇于承擔這些風險。目前醫生對于患者的這種不信任感,導致他們采取防衛性的醫療行為,隨之而來就是患者感覺治療效果欠佳而更容易引發醫患矛盾,這就使醫患雙方陷入了更加缺乏信任的惡性循環中。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患者花了錢,又沒治好病,就將怒氣發泄到醫生和醫療機構身上,已經成為一種較為普遍的社會心態。發生在福州和四川的惡性事件就是由于這種心態引起的。北京積水潭醫院外科主治醫生、醫學博士熊革認為,縱觀最近的諸多醫療糾紛,絕大多數都是由于與患者的預期療效不相符合所引起的,當治療效果不理想或產生并發癥甚至醫療意外,就產生糾紛,嚴重的還會施加暴力,釀成血案。但是由于醫學發展水平所限,水平再高的醫生也難以包治百病,人才和設備再優越的醫院也不是保險箱。目前大夫在治療疾病時,可以估計到的治療效果只是一個概率(正如現在天氣預報的降水概率一樣),也就是說,盡管大夫盡心盡力去治療每一個病人,仍有一定比例的病人由于種種原因達不到滿意的治療效果。
上海第二醫科大學附屬仁濟醫院院長范關榮分析,社會保障體系的壓力確實越來越集中到醫院,現在的口舌和拳腳之爭,相當一部分起因于醫療費用。目前的保障體系,不管是社會醫療保險還是商業醫療保險,都不能充分有效地保障普通老百姓的醫療所需。特別是對于下崗職工和農民患者,由此產生的窘境和挫折感更是可想而知。醫保水平有限、看病難、看病貴、治療效果不如意、醫療條件不好、醫療資源配置不合理,老百姓積聚的怨氣向惟一可以接觸到的渠道發泄出來。有時候,拳頭敲打在醫生頭上,發泄的是對醫療衛生狀況的不滿。
如何逾越白色雷區
北京宣武醫院醫患關系辦公室跟普通科室一樣忙碌,它的作用就是及時解決出現在醫院中的醫患矛盾,了解醫生的工作狀態。在那里記者看到,有一位患者很生氣地來投訴剛才為自己看病的那位醫生,理由是態度生硬。等患者反映完情況,當班醫生立即叫來了那位被投訴的醫生,醫生表示當時由于患者太多,的確態度過于生硬,當場道了歉。聽醫生這么說,那位患者語氣也平緩了很多,一場醫患矛盾就這么被平和地解決了。
長期以來,一些人錯誤地將打砸醫院、打罵醫生等暴力行為籠統地歸結為醫患矛盾,認為這僅僅是醫患之間的事情,司法部門及其他部門沒有介入的必要。如此,施暴者逍遙法外,惡性案件也就屢禁不絕。但2002年就已頒布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明確指出:“以醫療事故為由,尋釁滋事、搶奪病歷資料,擾亂醫療機構正常醫療秩序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依照《刑法》關于擾亂社會秩序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既然法律已有明確規定,公安部、衛生部也曾聯合發文強調,那么面對暴行,有關部門就應立即干預制止并將行兇肇事者繩之以法。隨著全社會法制觀念的進一步普及,希望這樣的惡性事件能夠絕跡。(記者
許黎珊)
責任編輯:屠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