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從市國土資源房管局獲悉,作為我市住房供應結構主要一環的廉租房保障制度實施不到5年來,已累計為市內四區3000多戶低保家庭提供了廉租住房保障,基本解決了市內四區人均住房使用面積6平方米以下低保家庭的住房困難。
市政府于2001年11月出臺了《青島市城鎮最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保障管理辦
法》,順利啟動了廉租住房保障工作。2004年8月對住房供應保障政策又作了進一步調整,發布實施了《青島市城鎮廉租住房保障管理辦法》,將申請住房標準由人均住房使用面積4平方米提高到6平方米,將保障面積標準由人均住房使用面積8平方米提高到10平方米。同時,完善了對已保對象的定期申報制度和動態管理制度,建立了進退管理機制。在保障方式上,我市嚴格貫徹執行國家以發放住房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核減為輔的基本原則。
據了解,近年來我市共投入專項資金千余萬元,先后為市內四區3000余戶低保家庭提供了廉租住房保障。其中,有的是享受租金補貼,有的是享受實物配租,有的是享受租金核減,基本上解決了市內四區人均住房使用面積6平方米以下低保家庭的住房困難。據悉,今年我市將在全市范圍內啟動完善廉租住房管理保障體系,進一步調整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管理體制,轉變保障方式,逐步擴大覆蓋面和提高保障標準,年內計劃再解決700戶低保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
據悉,目前我市約有萬余戶低保家庭。按照住房困難程度,我市將逐步擴大廉租房供應范圍,爭取早日解決低保家庭的住房困難,真正實現“居者有其屋”。(本報記者
霍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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