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當事人已連打數場官司,此次竟要求判丁磊手抄情書10遍
因為自己寫給昔日女友的5封情書接連在網站上曝光,西安某公司經理陳天哲(筆名)狀告網易公司侵犯其名譽權。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昨日受理此案。陳天哲在訴狀中要求網易公司就此侵權行為支付163元的精神損失費,并要求網
易公司的法人代表丁磊手抄情書10遍。
因為情書上網 打了三場官司
抵達廣州之前,陳天哲已經為了此次情書上網曝光事件打了三場官司。
去年1月18日,陳天哲首先在西安起訴了公司員工小程。小程此前利用一次幫助老板搬家的機會,私自拿走了老板的10余封情書。同年8月25日,陳天哲起訴網友崔女士的案件又在南京開庭。崔女士是將情書上傳的“元兇”。她在出差西安期間認識了小程,并且接觸了小程提供的老板情書。崔女士將其中5封情書編輯后發布上網。
陳天哲的員工和網友“聯手”將陳天哲“賣”到網易論壇上。這篇題為“風流才子的情書”的帖子,點擊率一路飆升。陳天哲狀告上述二人的官司全部勝訴,兩地法院分別判決小程和崔某向陳天哲賠償1元和1000元。
令陳天哲感到意外的是,情書上網曝光事件并未因陳天哲連續兩次勝訴而告終。去年9月,“風流才子的情書”變身“風流才子陳天哲的情書”再次在網易至少5個部落中出現。“網易部落”是網易公司推出的“博客集群”。雖然“部落”在形式上和“論壇”有所差別,但陳天哲仍然認為網站在管理上存在漏洞,因此決定和網易公司對簿公堂。
不過陳天哲起訴的第三場官司“擺了烏龍”。他誤把“網之易信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當成網易公司告上法院。由于被告主體錯誤,第三場官司以陳天哲當庭撤訴而告終。
時隔4個多月,“南征北戰”的陳天哲“殺”到廣州。為了確保此次沒有“告錯人”,“交了訴狀后我還專門到網易公司所在地看了看”,陳天哲放心地說。
這次陳天哲向網易公司索要精神賠償163元,同時要求法院判決網易公司法人代表丁磊抄寫10遍已經發布的情書。
帖子侵權與否 兩種不同觀點
“一封情書大概3000字,5封情書抄10遍就是15萬字。”陳天哲估算了抄寫情書的“工作量”。不過陳天哲也承認說,精神賠償163元的數額只是隨口一說,之前沒有經過深思熟慮;而要求丁磊抄寫情書,其實也是一種情緒上的宣泄。
對于陳天哲的起訴,網易公司昨日并未作出回應。
經常登陸網易論壇的知情網友發表意見說,除非以謾罵為主要內容,情感類的帖子并不是網絡監控的重點。“論壇上關于情情愛愛的帖子多如牛毛”,這位知情網友說,“管理論壇的版主根本沒有能力去鑒別‘誰喜歡誰’究竟是不是真實的消息,發布這些消息的帖子究竟有沒有侵權”。據他介紹,一般情況下,只有在接到有關帖子內容涉嫌侵權的投訴后,管理員才會將“問題帖子”刪除,并努力確保今后不再出現類似情況。
“如果以‘論壇管理員缺乏鑒別能力’解釋情書第一次網上曝光還能夠言之成理的話,那么情書第二次網上曝光就只能說明網站在管理上存在漏洞。”陳天哲對上述知情網友的說法持有不同意見。
陳天哲提醒說,南京法院開庭審理陳天哲起訴“元兇”崔某一案時,當地媒體《揚子晚報》曾經對案件進行了報道,文章中也明確寫出——崔某將情書發布在“163網站論壇”上,從而引發了這場官司。陳天哲狀告崔某勝訴后,西安的《三秦都市報》又報道了陳天哲獲賠千元精神損失費的判決結果。
網易新聞中心分別于去年8月26日和9月3日轉載了《揚子晚報》和《三秦都市報》的報道,而且轉載的網絡頁面至今還能夠查到。
“以情書為內容的帖子構成侵權,就連網易自己也轉載這一信息。可就是這同一家網站,時隔數日后卻不對同樣內容的帖子進行攔截”,陳天哲認為網易的行為是說不過去也不能原諒的。
責任編輯:林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