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哈爾濱4月13日專電(記者梁書斌)一位空姐本想通過美容變得更美麗,沒想到卻落下殘疾。近日,哈爾濱市中級法院審結一起因美容引起的賠償糾紛,某航空公司空姐姜某獲賠25000余元。
2003年,姜某來到哈爾濱市某美容院做隆胸手術,但手術后沒兩天,姜某就出現了持續發燒的不適癥狀,而且
手術并沒有達到預期效果,刀口留下的疤痕也開始發生粘連。
姜某找到美容院討說法。美容院答應出資為姜某進行治療。2003年8月,姜某拿著美容院給的20000元到北京治病,但沒治好。期間,姜某因隆胸手術失敗只能休病假領病休工資,月收入由原來的5600余元降到了500元。
回哈爾濱后,越想越生氣的姜某將美容院告上了法院,并要求美容院返還手術費、賠償損失。
法院審理后認為,為姜某做手術的美容院只有生活美容資質而無醫療美容資質,實施隆胸手術超出了它的經營范圍,而且為姜某做隆胸術的手術操作人也不具備醫師資格,無行醫執照,做此項手術違背了國家有關規定。注入到姜某體內的隆胸材料的產品型號及質量不明,不能否定對姜某的身體無損害。姜某手術后的胸部,沒有正常女性乳房的大小和形態,疤痕粘連,構成了九級傷殘,給姜某帶來了心理和生理上的影響,法院于是做出上述判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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