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女作家珍真(資料圖片)
大東區法院一審判決沈陽某醫院賠償醫療費等1.8萬余元 并做書面道歉
晨報訊 (記者 王歡 實習生 王禎)
昨日,沈陽市大東區
法院對西安美女作家珍真狀告沈陽某醫院的這起“健康官司”進行了一審宣判:沈陽某醫院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即賠償珍真醫療費等款項總計1.8萬余元。
“感謝沈陽的律師和關心我的朋友們。”面對一審判決,珍真委托本報表示感謝。
無“資質” 醫院承擔全部責任
去年底,大東區法院對此“健康官司”進行了公開審理。
法院審理認為:珍真到沈陽某醫院治療紅斑狼瘡疾病,屬正常就醫行為。而該醫院不能提供采用“活細胞胎盤素臍帶干細胞植入療法”治療紅斑狼瘡的營業范圍許可證,更無有關部門對此項技術應有的批件及技術標準。
另外,醫院在為珍真實施治療行為時,未履行風險告知義務,醫院亦提供不出珍真在治療后出現的各種疾病與其療法無關聯性的證據。
昨日,法院做出一審判決:沈陽某醫院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即賠償珍真醫療費等款項總計1.8萬余元,同時醫院向珍真書面道歉。
面對判決,醫院方面表示:“是否上訴,回去再研究!”
宣判后 美女作家感謝“沈陽”
珍真在11歲時被診斷為“系統性紅斑狼瘡”,后來她被迫休學了。然而,病魔并未嚇倒她。
16歲時,她創作了自己的第一部長篇小說《別哭》。此后,為了取得第一手資料,珍真到酒吧打工親身體驗,創作出長篇小說《午夜天使》。如今,珍真已創作了四部作品。
“珍真將稿費捐給了患有艾滋病的兒童們,我被她的毅力和愛心感動了,我是無償幫助她的。”珍真的代理律師孫洪文表示。
宣判后,本報記者聯系到了在北京修改劇本的珍真。
“感謝沈陽的律師和關心我的朋友們。”珍真激動地說,隨后又朗誦出她最喜歡的那首詩:
“也許我瘦弱的身軀像攀附的葛藤,把握不住自己命運的前程;那請在凄風苦雨中聽我的聲音,仍在反復地低語:熱愛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