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的兄嫂駕駛一輛三輪車出外辦事,與醉酒駕駛的王某相撞,三人當場死亡。據查,王某本人有駕駛執照,但開的是他弟弟的車,我的家人將王某的弟弟告上法院要求賠償,請問我們能贏嗎?張女士 律師解答:王女士提出的問題,在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沒有
明確的規定,但是舊的交通法規定,車主有墊付責任,到底有沒有責任,目前存在著爭議,需要高院進行相應的司法解釋。現在一般情況下法院還是遵循老交法的規定,判決車主有連帶責任。所以張女士可以將王某的遺產繼承人(如果有遺產的話)和王某的弟弟作為共同的被告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決賠償。李建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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