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 2006-02-20 11:32:49
晚報訊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對重大事故,檢察機關一直因缺乏法律依據而無法提前調查,無法防止證據滅失,貽誤了偵查時機。今后這一情況得到轉機。昨天記者從北京通州檢察院獲悉,對該區發生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重傷5人以上、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重大責任事故,檢察院將提前介入。 這在該市屬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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