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記者昨日從市畜牧局獲悉,根據有關規定,本月21日起,我市開始為期兩個月的犬類狂犬病免疫接種和免疫標志牌換發工作。畜牧局在全市設立7處免疫點為我市辦理“身份證”的4萬條狗“打針”和換發免疫標志牌。
有效期一年
據介紹,我市使用的犬類狂犬病
疫苗免疫接種后的保護期和與之配套發放的免疫標志牌的有效期均為一年。去年已進行犬類狂犬病免疫且期限滿一年的,養犬人必須攜帶犬、犬的免疫登記證和免疫標志牌以及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到市畜牧局下屬的市畜牧獸醫工作站(市獸醫衛生監督檢驗所)設立的犬類狂犬病定點免疫門診檢查,重新免疫接種狂犬病疫苗,憑舊免疫標志牌換發新的免疫標志牌。
免疫到定點
新購買和領養的犬,犬主應當在飼養觀察15日后,在1個月內,攜犬以及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到狂犬病定點免疫門診點進行健康檢查、接種狂犬病疫苗、領取免疫登記證和免疫標志牌。按照國家動物防疫有關收費標準,犬類進行狂犬病免疫接種,每只收費30元,每只犬加收免疫標志牌工本費10元。
違規可舉報
養犬人攜犬出戶時必須佩掛有效的狂犬病免疫標志牌,一旦丟失犬的免疫標志牌,養犬人應當自丟失之日起3日內到原發證機構,憑免疫證申請補發免疫標志牌,并交納免疫標志牌工本費。無免疫證的,不補發免疫標志牌,必須重新進行免疫接種后,再發給免疫證和免疫標志牌。
違反《青島市養犬管理辦法》的規定,不給犬換發和佩掛有效免疫標志牌的市民,有關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罰。單位和個人發現違反《青島市養犬管理辦法》中有關犬類免疫、檢疫規定的行為可以舉報。市畜牧局舉報電話:85065216。
(記者 王磊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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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設7處免疫點
市內四區共設犬類狂犬病定點免疫門診四處:市南區南京路305號電話:85616104市南區廣西路47號電話:82872062市南區彰化路3號電話:89976208李滄區君峰路56號、電話:84081222
在3-4月份犬類狂犬病集中免疫期間,我市還將增加以下三處臨時免疫點:市南區江西路161號電話:85873292李滄區夏莊路157號-3電話:87695472李滄區重慶路922號-6電話:8481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