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郯城縣一名農村青年婦女,在一次手術后,本應及時取出的導管在體內滯留了11個月,這期間,患者懷孕了。現在患者家屬堅持先談賠償再取導管,醫院則堅持先取導管再談賠償,雙方僵持不下。
患者李某提供的病歷顯示,2005年3月,她到臨沂市腫瘤醫院一次性地做了涉及卵巢囊腫、腎結石、腎上腺腫瘤的三
項手術。回家后的幾個月里,患者持續消瘦、不能正常飲食、下腹不適、心情煩躁。患者及其家屬多次到醫院和通過電話咨詢主治醫生,均被答復“沒事”。
2006年1月,患者到臨沭縣人民醫院和臨沂市人民醫院做了身體檢查,發現膀胱部位留有一支導管(雙J管)。有醫生告訴患者,她持續的身體不適與這支導管的超期滯留有一定關系。
記者與患者咨詢了婦科、泌尿科兩位專家,才得知這支導管是手術時作支架用的,用來幫助組織結構恢復生長,手術后應及時取出,一般不超過手術后三個月。患者家屬說,臨沂市腫瘤醫院從沒跟他們說過要取出導管的事。
患者介紹,做完檢查,他們找到臨沂市腫瘤醫院,醫院立即表示要給患者做手術,取出這支導管。患者家屬提出,先簽訂涉及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項目的賠償協議,再做手術,但醫院堅持退還第一次手術的1萬多元費用,取出導管手術的費用免掉,然后再談賠償。雙方反復談了幾次仍沒談攏。
此后,臨沂市腫瘤醫院有關負責人在春節前和春節后兩次開車上門,拉患者做手術,均被拒絕。
2月10日,記者與患者家屬來到臨沂市腫瘤醫院,該院醫務科有關負責人說,患者做了手術后,體內激素從高水平降低到正常水平,身體肯定會出現不適;醫生當時忘記把導管取出來了,所以現在最要緊的事是做手術取出來,不做手術無法簽訂賠償協議,但醫院該承擔的責任一定會承擔。
臨沂市一位婦科專家介紹,現在患者懷孕兩個月,胎兒尚未成型,最好等胎兒成型后再做手術取出導管;臨沂市一位泌尿科專家介紹,手術不能做得太晚,導管周圍形成結石的話手術難度會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