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 2006-02-11 04:11:06
據新華社北京2月10日電“尚未簽訂合同的部分重點煤炭、電力企業,必須抓緊工作,在2月份之內完成全年電煤合同和運輸合同簽訂任務。”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鐵道部、交通部近日下發通知,明確提出這樣的要求。 通知強調,鑒于多年形成的電煤“重點合同”價格與“非重點合 同”價格存在一定差距,適當提高“重點合同”電煤價格也有其合理性。供需雙方要充分協商、平穩推進,防止價格大漲大落。
通知強調,鑒于多年形成的電煤“重點合同”價格與“非重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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