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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8日上午,大連瓦房店市安波鎮楊屯村南的一山崗上,沙仁剛來到兒子沙興輝的荒墳前,聲淚俱下地宣讀剛剛拿到的終審判決書,告慰兒子早逝的亡靈。6年前,沙興輝開車行駛時,遭當地路政稽查追攆而發生車禍身亡,6年后,一家人幾經波折終于拿到了終審判決。
“雖然,我們等了6年才得
到這一終審判決,但這是正義的聲音,這是法律的公正和威嚴。我要讓兒子知道,讓他瞑目呀!”沙仁剛說。
撞電桿 駕駛人不幸慘死
事情還得追溯到1999年12月14日中午11時,清雪飄零,蜿蜒的普(蘭店)—熊(岳)公路上一輛嶄新的紅色夏利車,以70公里的時速行駛著。這時,一輛白色桑塔納轎車追了上來,車上人示意夏利車停車。夏利車駕駛人掃視了一下對方,發覺對方來意不明又氣勢洶洶,便一踩油門疾馳而去。就在夏利車舍命狂奔,桑塔納緊追不舍時,突然夏利車車身一抖撞到路旁電線桿上。頓時,電線桿折斷,尚未來得及辦理牌照的紅色夏利車已撞得粉碎,駕駛人被巨大慣力甩出車外,蜷曲在公路邊氣息奄奄。附近村民見此紛紛向肇事地點跑來,這時,那輛緊緊追隨的桑塔納轎車見勢不妙,調頭跑了,村民們記下了這輛車的牌號:遼BX6389。
察現場 死者負全部責任
瓦房店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很快弄清了事件真相:夏利車駕駛人是安波鎮楊屯村時年22歲的男青年沙興輝,而那輛桑塔納是瓦房店運管所的路政稽查車。但由于沒有發現碰撞證據,交警經過調查、論證,只能初步做出責任認定:當事人沙興輝因超速行駛,負本起事故的全部責任。至于其他問題,只好由其它的法律部門認定裁處。
討公道 家人拿起法律武器
沙興輝的父親沙仁剛不服責任認定,申請上級主管部門復議。雖然結果仍維持原認定,但沙家人卻覺得,人死了雖然不能復活,但也不能白死,總要討個說法。于是,沙仁剛開始求助于法律:聘請律師,提起訴訟。
一個是普通百姓,一個是交通執法部門,要打這樣一個人命關天的“民告官”官司,談何容易。訴訟程序尚未開始,他就受到肇事單位某些人的“告誡”:“同我們打官司,想贏,沒門!钡橙蕜倛孕欧墒枪摹
久久等待中,沙仁剛接到瓦房店市法院將于2000年9月初開庭的通知。正當沙仁剛滿懷希望通知律師和相關人員準備開庭時,又被告知延期審理,后又拖延了幾次開庭時間。
轉眼間到了2001年2月27日,這個一波三折、跨了世紀的命案終于開庭審理了?砷_庭不到半小時,尚未進入實質程序,庭審莫名其妙休庭,沙仁剛只好失望地打道回府。20多天后又重新開庭。但卻久判不決,一拖又是幾個月。
在經歷了度日如年的等待之后,瓦房店市法院一審以本案不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為由,裁定駁回起訴。
6年后 運管所終被認“違法”
無奈,沙仁剛只好向大連沙河口區法院提起訴訟請求。2004年3月18日,大連沙河口區法院沖破重重阻力,對此案作出了一審判決:“被告方瓦房店市公路運輸管理所行為違法!
2005年12月26日,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終于作出了終審判決,
認定瓦房店市公路運輸管理所其工作人員沒有按照法律和規章規定的方式方法,強行追攆攔截車輛,屬濫用職權行為,應當確認違法。判決運管所賠償沙家各種損失和補償33萬元。沙仁剛歷經6年零12天的奔走呼號和漫長、苦澀的期待,終于迎到了這遲來的公道和正義。
2006年2月8日,沙仁剛和親屬一起來到兒子墳前,舉行了一個簡單的告慰儀式。
最難忘 一位人民警察
說到這起案件,沙仁剛總會念叨趙明這個人。
趙明雖是瓦房店市一名普通交警,但卻是家喻戶曉的人物。2003年3月,趙明創辦了“趙明維權網”,曾狀告當地的財政局、公安局,被當地人稱為“刺兒頭”警察……
趙明有很多榮譽,不僅是人民滿意的警察、優秀公務員等,還高票當選了“2004,非常感動大連人物”,而趙明和他的維權網站更是受到人民日報、新華社、央視、上海東方衛視等媒體的關注。
沙仁剛告訴記者,這個案子從一開始,就是趙明給找的律師,并經常鼓勵他、給他信心!6年了,如果沒有趙明,我早就放棄了,肯定不會有今天這個結局!鄙橙蕜傃酆瑴I水激動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