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獲悉,重慶鐵路公安對售票窗口前的疑似票販所購車票實行“暫時代管”,火車開行前3小時驗證身份后發還。據了解,這種措施在全國屬首創。(2月6日《華西都市報》) 實話實說,重慶鐵路公安部門采取的這種打擊票販子的舉措,筆者實難茍同。 &
nbsp;我不明白,“疑似票販子”是個啥樣兒———鐵路警察依據何種標準來判斷一位買票人有票販子之嫌呢?從報道的情況來看,只是通過警察的“目測”和“分析”。那么,問題就又來了,警察“猜”對了還好說,票販子落入法網,可要是萬一“認”錯了,豈不是要“騷擾”乘客正當的購票行為?火車站人來人往,天南海北的流動人群非常之多,就算是警察人人都具有“火眼金睛”,恐怕也很難保證不出現誤判。警察的眼睛不是“B超”,以肉眼觀測的“像不像”來作為誰是票販子的判斷依據,本身就十分荒謬。 這倒尚在其次。更重要的是,買票人即便是購買了數張乃至數十張火車票,也未必都是票販子,公安機關有什么權力將人家花錢購買的票據“代管”?這是一種嚴重侵犯公民權利的行為,極易引發社會的反感。陳一舟(淄博職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