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警方昨日召開新聞發(fā)布會稱,今年年底前,將在深圳公共場所安裝能錄像一個月的20萬只電子眼。警方表示,雖然其全部安在公共場所,但不會侵犯市民隱私,同時不會減少路面警力,不會大面積開挖路面。
據悉,一項旨在提高深圳市社會治安動態(tài)防控、應急處置突發(fā)事件能力的“電子防控工程建
設”已正式啟動。根據該項工程建設實施方案要求,今年年底前,深圳全市將在公共場所,安裝20萬只能錄像一個月的“電子眼”。
深圳警方表示,今年一季度將完成選點工作,6月31日前要安裝16萬只。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長申少保表示,20萬只“電子眼”全部安在公共場所,不會侵犯市民隱私,同時大規(guī)模安裝不會減少路面警力。《南方都市報》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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