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 2006-01-25 11:32:25
近日,筆者在人保定損點見當事人與定損員發生爭論。當事人車輛受損,希望全額賠償,定損員堅持沒有交警的證明只賠70%。定損員還“好心”建議:找個熟人開個證明,30%的就免了。 不可思議!交警作為事故處理部門,其證明的確有公信力。但交警沒有開證明的義務,多數情況 下,當事人要搭人情求來一張證明;另外,的確有一些小事故不需要交警出現場,索要證明不是強人所難嗎?事實和證明孰重孰輕,不言而喻。而個別定損員一葉障目,只認證明,更可能給假證明提供通關機會。 不見證明不全賠,說到底是霸王條款!樂兵
不可思議!交警作為事故處理部門,其證明的確有公信力。但交警沒有開證明的義務,多數情況
不見證明不全賠,說到底是霸王條款!樂兵
頁面功能 【 】【大 中 小字】【 】【打印】【關閉】
更多
網頁 全文 標題 社區帖子
版式檢索
舊報全文檢索
專題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