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調整養老金計發辦法,目的是建立健全參保繳費的激勵約束機制,使參加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年限與待遇水平掛鉤。重點要確保新老退休人員,尤其是“中人”待遇水平的合理銜接。
????勞動保障部社保事業管理中心主任孟昭喜對新辦法給予的解釋是,1997年前退休的“老人”,仍然按照原來的標準領取基本養老金,并隨著養老金的調整同步待遇;對1997年后參加工作的“新人”,將來領取的基礎養老金部分與繳費年限掛鉤,總體上看待遇會略有提高;而1997年前參加工作但尚未退休的“中人”,除了按規定領取基礎養老金和賬戶養老金之外,還要根據他們繳費年限的長短,發給一定的過渡性的養老金。總的來說,改革了計發辦法之后,退休人員的待遇不會降低,而參保時間長、繳費高的人待遇還會提高。